警方周一晚上在油尖旺一帶,拘捕逾千名欲營救理大被困抗爭者的市民,當中242人被控暴動罪。昨於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的60人中,有8人因留院而缺席聆訊,他們今悉數出院到庭。有被告投訴遭警員用警棍打頭,今出庭時雙眼瘀黑一團,猶如「熊貓眼」,右眼幾乎睜不開;有被告稱在警署內遭警員要求脫光衣服,做出蹲下提高臀部等尷尬動作,又要全裸站在冷氣口。裁判官著控方將被告的投訴轉介案件主管跟進。
八名出院被告依次是大學研究員歐育婷(23歲)、學生張凱𦲀(19歲)、學生馮興榆(21歲)、建築工人梁俊傑(22歲)、梁栢熙(25歲)、廚師陳子謙(24歲)、侍應朱盛軒(25歲)及售貨員王志聰(23歲),他們被指本月18日在油麻地彌敦道及窩打老道一帶參與暴動。
有被告後腦需縫兩針
八名被告毋須答辯,押後至明年3月5日或11日再訊,以待警方繼續調查,各人准以現金5,000元保釋,其間須遵守宵禁令及禁足令等條件。
代表歐育婷的大狀指出,控方指有示威者藏有多用途刀、汽油彈、鎚仔、士巴拿等武器,但歐被捕時身上沒有上述武器,辯方認為控方針對歐的證據薄弱,指控空泛。
而任職機場地勤的被告馮興榆,兩眼瘀黑,猶如「熊貓眼」,右眼幾乎睜不開,右額及右面額貼有膠布。其大狀稱馮被制服後,在沒有任何反抗的情況下,被身份不明的警員用警棍襲擊頭部。
署任主任裁判官嚴舜儀問馮有否向警方投訴,大狀指沒有。嚴舜儀看過馮的傷勢後,著控方將有關投訴轉告案件主管、九龍東總區反三合會行動組高級督察任雪瑩。
而梁俊傑的大狀指,梁遭不知名警員用警棍打後腦及腳,後腦需要縫兩針。
刻意打被告受傷位置
代表梁栢熙的大狀亦投訴,被告遭警棍打左肩兩次,當梁被送至觀塘警署後,有身穿「警察」字眼背心的警員辱罵被告「時代垃圾」、「快啲認」、「曱甴」等。
另有警員著他脫下眼鏡。他依言脫下眼鏡後,遭警員打左臉,警員再問他哪一部位受傷,梁答左肩,該警員隨即打梁的左肩,又著梁脫光所有衣服,做出蹲下提高臀部等尷尬動作,並要他全裸站在冷氣口。
大狀投訴,梁早於錄口供前已要求看醫生,惟五度提出要求,直至錄完口供後才獲送院。醫生證實梁的左肩骨折,延誤18小時才送院,需留院一晚。
代表陳子謙的大狀則指,陳被制服時遭不知名警員在面部近左眼位置打一拳,眼角仍貼有膠布。
【案件編號:KCCC2788-279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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