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渡惡法】監警會副主席倡主動查警操守 前成員憂傳召搜證權有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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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 0627 20:49 / 建立時間 (HKT): 0627 17:16 |
【新增監警會回應】
近期的「反送中」示威,警察被廣泛批評濫權鎮壓,包括開槍轟打示威者和傳媒頭部,亦不當施放催淚煙,令大批示威者被困,險釀人踩人慘劇,監警會收到至少95宗投訴。監警會副主席謝偉銓指,建議監警會成立專責小組,主動調查警員操守問題,雖然只是其個人意見,非以副主席身份提出,但相信主席已研究。不過,監警會前委員、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擔心,相比由特首成立的法定獨立調查委員會,監警會傳召證人和搜證的權力有限,只能針對警方的行動,給予意見。
now新聞引述消息指,監警會將短期內開會,討論會否引用條文,主動調查,以及如何組成特別委員會,檢視個案,但具體細節未定,預計7.1前未必可以召開。張達明指,如果成立小組,可委任退休法官、監警會前成員,或其他有公信力的人,但他指出,監警會雖有權索取警方的武力指引,警方亦有權保密。根據《監警會條例》第20條,若警務處處長合理地認為,監警會要求會見相關證人,可能損害調查罪行,便可拒絕;而且其傳召證人的權力不及獨立調查委員會,因委員會可發傳票,傳召任何人到場作證,甚至發出逮捕令。
謝偉銓指,早前他已去信政府,建議成立獨立委員會,檢討群眾抗爭活動及特區管治,一般在委員會成立半年內完成調查,但實際時間要視乎調查範圍、調查對象而定;至於監警會過往曾主動介入調查,不一定接到投訴後才調查。被問到監警會應否調查速龍小隊制服沒有展示警員編號,謝表示,監警會已成立3層組織架構的專案小組,跟進由6月9日起與遊行相關的調查及投訴,他不另作回應。
監警會過往曾引用《監警會條例》第8(1)(C)條成立專責調查小組,2011年時任國務院副總理李克強訪港期間,警方保安行動惹公眾不滿,投訴警察課收到16宗投訴,時任監警會主席翟紹唐認為事件涉及重大公眾利益,決定引用相關條例成立專責小組調查李克強訪港事件,最終報告批評警方行動指令提到要避免令政要「難堪」,及確保活動「莊嚴」及「順暢」的字眼,警方承認令前線警員混淆及沒有必要,承諾日後在行動指令中統一有關字眼。
監警會發聲明指,確認近日傳媒報道,主席梁定邦向成員建議,會方應主動審視近期的大型公眾活動,以履行其法定職能。現時會方正討論有關建議,其網站亦正改版,以配合相關工作。監警會將於短期內就其未來計劃,向公眾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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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一遊行2019
主題:撤回惡法 林鄭下台
副題/口號:重啟政改 釋放所有政治犯 撤銷暴動定性 徹查612鎮壓
日期:2019年7月1日
集合時間:下午2時30分
遊行路線:銅鑼灣維園中央草坪至金鐘政府總部
主辦團體:民間人權陣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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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記做選民 7月2日截止】
登記方法:
。親身取表填寫及郵遞
。網上登記(可用手機登入,在選舉事務處網頁打開REO-1表格,使用免費手機應用程式Adobe Fill & Sign打開表格,再按指示填寫資料,按儲存文件並以點擊分享,再電郵至 form@reo.gov.hk)
詳情可參閱選舉事務處網頁:
https://www.reo.gov.hk/ch/voter/gcnr.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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