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今處理20名佔旺人士的刑事藐視法庭案件,香港眾志黃之鋒、學聯前副秘書長岑敖暉在內的11名被告透過律師表示承認罪責。資深大狀駱應淦今替7名被告求情,他提及黃之鋒時指,黃之鋒當天聽到清場警告,但不知原來自己沒有堵路、單單在場也會構成阻礙。大狀形容黃年輕,有崇高理念,他希望參與立法會選舉,但明白若被判多於三個月監禁,將失去參選機會,希望法官輕判。
駱指,黃之鋒為人熟知是因為他是學民思潮成員,人大831決定頒下後,黃非常反感,認為政府不尊重主流民意,黃認為雨傘運動是公民抗命的開始。
駱又稱,黃之鋒知道11月26日執達吏將會清場,他與學民思潮、學聯和社民連的黃浩銘開會商討如何令示威者不受傷,最終決定呼籲在場的人不要示威不要叫口號,盡量注意安全。駱應淦特別提醒法官,在那時期社會不斷有傳會有黑社會混入人群搞事,企圖激發衝突。
黃之鋒及後於庭外被追問會否參選立法會議員,黃笑稱他現時仍未夠21歲,但稱如果一個對公眾負責的政黨人士稱沒意參選實屬「匪夷所思」。有記者追問黃會否參加今年補選,黃估計本案將於今年8至9月才有判刑,又未知補選日期,但坦言正等待「DQ案結果」,並指如羅冠聰最終失去議席,對眾志是「沉重壓力」,故希望可為此未雨稠繆,但黨內現階段仍未就此有詳細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