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雨傘運動歷時79日,政府多次將運動定性為「違法佔中」,大律師公會前主席石永泰認為政府不能因為佔領者以非法或違法手法爭取,就將其訴求醜化:「任何嘢就係話違法佔中,就好似將佢打入18層地獄,可以將裏面嘅訴求完全唔理咁樣」,他認為佔領行動確有牽涉違法的地方,但與其背後所爭取的訴求有沒有道理是兩回事。
對於有人憂慮佔領後法治受衝擊,亦有人批評年青人法治觀念薄弱。石永泰對於批評指香港年青人不尊重法治,所以有違法佔中問題出現表示「一點兒也不同意」,指出最後都以和平手法去告終。而香港至少沒有人在街上「一言不合就打死你」,也沒有車傷人「轆多佢兩下轆死佢賠少啲」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