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你知】
證監會去年初生效的《內幕消息披露指引》,界定內幕消息為:(一)消息要確實具體、(二)只有少數人得知及(三)對股價造成重大影響。《指引》精神在於各股東能平等及即時地獲得訊息,以判斷如何處理手上股份,避免有少數人因內幕消息而偷步買賣股份。
即使上市公司透過股東會宣佈有關消息,又或者傳媒已經廣泛作出報道,仍不算是「披露」,上市公司必須發通告知會所有股東。若訊息涉及商業秘密等,上市公司可暫不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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